一名尖沙咀药房店铺经理在去年七月,向一名内地旅客售卖花胶时,涉嫌误导货价单位,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作出误导*遗漏的营业行为,案件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审讯,法官裁定表证成立。案中的内地旅客作供时表示,当日向被告查询花胶售价是否以斤计算,对方确认是,并指买一斤可以有八折。事主最后购买以为原价为一千九百八十元一斤的花胶,查看收据时发现付了二万八千多元。被告解释是以两计算,事主要求退款但被拒绝。事主表示自己有近视和散光,当日无戴眼镜,看不清价钱牌上的文字。
辩方在庭上播放药房内的闭路电视片段,质疑事主与花胶樽的距离很近,事主回应有看花胶,但没有看价钱牌。辩方质疑事主不看价钱就入密码付款,是不合逻辑和难以令人相信,事主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