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休一 “3状况”可连上12天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25 07:06:24  评论(/)

劳动部抛出劳工强制“七休一”后引发争议,日前行政院紧急宣布延至十月上路,并由劳动部针对特殊工作另定裁量基准。劳动部近日为此召开多场说明会、搜集各方意见,将让年节庆交通运输、屠宰业加班、媒体出国采访等可不受七休一限制,裁量基准预计九月初公布。

特殊工作情况不受限制后,例假将可挪移,等于劳工在两周工作周期内,最长可连续上十二天班。如首周第一天例休,次周最后一天再例休。

劳动部已连三天找五大行业劳资方讨论裁量基准。第一场为民生相关产业如水电燃气业等,第二场则是旅游、运输业,昨天最后一场是媒体业及屠宰业。据了解,昨会中媒体业劳资立场不同,劳方认为像奥运出国采访只要雇主增派人力即可适用七休一,还质疑劳动部订裁量基准合法*,但资方认为出国采访“特例”无法增派人力,应予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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