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黑心食品真得让消费者吃尽苦头。5年前,爆发的塑化剂风暴,不肖厂商在合法的食品添加物“起云剂”,其中受塑化剂DEHP污染的食品不计其数。然而24日二审判决出炉,再获胜诉判赔274万余元,消基会认为,消费者取得阶段*胜利。
100年爆发塑化剂风暴,检调追查原料供应商源头,牵连范围甚广,包括“昱伸”、“宾汉”、“金果王”等大厂。其中知名运动饮料、酵素饮品等产品,果汁、果酱、浓糖果浆、水果粉及优格粉等,受到DEHP污染,回收下架近1万8,000公斤,运动饮料及果汁近46万瓶、销毁13万盒益生菌。
为保护消费权益,消基会串联消费者自力救济进行团体诉讼,共有569位消费者向源头及下游厂商共37家业者提起诉讼,总求偿金额约78亿元,后减缩为25亿元。历时一年多,一审仅依消费者提供得购买证明所载金额,判赔120万元。
不但判赔总额与消费者预期相差甚远,法院更依据卫生署国民健康局“食品中塑化剂污染卫教手册”,认定塑化剂短时间内可排出人体,不致对健康造成损害,因此判赔金额实等同于消费者购买商品之价金。其余精神慰抚金、医疗费用等惩罚*赔偿均被驳回。消基会无法接受判决,于103年提起上诉。
二审审理过程中,扣除已与业者达成和解的消费者,尚余512人、业者23家,总求偿金额为23亿多元。24日高院公布二审判决结果,除了一审所判赔的120万元之外,再获274万余元赔款,合计约394万元。
消基会指出,二审高院认定食用含塑化剂产品的消费者,因身体健康受损而受有精神上损害,得请求非财产上损害及惩罚*赔偿,显示消费者权益已逐步强化。这个结果虽是消保运动的一小步,但也代表消费者已取得阶段*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