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长李世昌于任高市府警察局行政科专勤组长时,疑涉向电玩业者受贿,今天清晨遭声请羁押获准。高市府警察局立即予以停职,改调市警局专员。
检方初步查出3线1星的李世昌于4年前担任高雄市警察局行政科专勤组长期间,涉嫌向电玩业者受贿约新台币700多万元,昨天由高雄地检署及廉政署约谈,今天清晨向法院声押获准。
高雄市警察局表示,对于这起疑受贿涉贪案绝不护短,由市警局配合高雄地检署及法务部廉政署和调查局侦办,经过调查李世昌疑涉有重嫌,搜索李世昌的办公室和住处,检调带回侦讯,法院清晨裁定羁押。
高雄市警察局表示,为展现整饬风纪决心,市警局立即召开人评会,将李世昌改调非主管专员职务,并予以停职静候调查。
高雄市警察局长陈家钦对干部不知洁身自爱,廉洁自持,深表痛心遗憾,他要求清廉自持是每一警察必备条件,要求所有警察要自律自清、洁身自爱,不容有违法犯纪情事,对违法警察绝不包庇纵容,更绝不容许类似情事发生。
李世昌58岁,中央警官学校47期毕业,曾任高雄市警察局小港分局警备队长、盐埕警分局副分局长、市警局公关室主任、小港警分局长和三民第二警分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