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十八岁内地男子,洗黑钱罪名成立,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三年。警方在调查一宗在一零年四月至七月发生的电邮骗案时,发现案中内地男子开立的公司银行户口,在同期间共处理九百七十多万元犯罪得益,在今年二月将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