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粮地租金到手了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6:00:00  评论(/)

口粮地租给了别人,约定的租期已到却收不到租金,该怎么办?

近日,荣昌区安富街道某社区的50多户农民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在与土地承租方某育苗场主吕某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农民们将其告到了法院。

2008222,吕某以其原个体工商户某育苗场名义与安富街道某社区的50多户农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约定育苗场承包农户的土地用作种养殖,租金按年结算。承包期限20年,转包需经农户同意。

2009年底,吕某将育苗场及承包合同一并转让给李某,李某按照合同约定仍旧以该育苗场的名义向农户支付承包地租金至2015年,之后未再支付。

农民们与吕某交涉,吕某认为,育苗场及承包合同都已经转让给李某且已经履行多年,应当由李某承担付款义务。但农户认为,吕某转让合同并未经过同意,该转让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继续由吕某承担合同义务。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承办法官了解了事情原委,多次来到田间地头,实地查看并找到吕某等人,为吕某理清了权利义务关系,让其明白了保障自身权利的有效方式,最终吕某同意支付租金并与50余户农民达成协议。

“口粮地租金终于拿到手了,没白来。谢谢你们。”事后,一农民向法官表示感谢。

tags:口粮   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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