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以孝为先,人做事为人必须要保持孝敬这个底线,特别是对自己的父母。家住云阳县的解某某不但没有明白这个道理,还拿父母的事情实施诈骗,对外谎称自己的父母去世,无钱办理丧事,向多家售卖办理丧事所需物品的商家骗取财物。
解某某家中云阳县江口镇农村,系家中独子,父母年满70高龄,由于其家距离场镇较远,且经过近几年的高山移民迁建,其老家周围的群众都已经搬离。父母年老,解某某懒惰,荒芜农业,导致无钱搬迁,仅剩其一家人还在老山居住。2015年3月至5月期间,解某某无钱使用,反复思索之下,对江口场镇,以及就近的南溪场镇上经营丧葬物资、副食品销售的黄某某等8人谎称,其父母去世,家中无钱办理丧事,请求赊点物资和借点钱,用着办理丧事。黄某某等8人先后向解某某大批物资,借款总计9600元。相隔2、3个月后,黄某某等8人一直没有收到解某某的借款,经打听,才得知解某某实施了诈骗,其父母身体健康,还在干农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云阳县公安局江口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到解某某老家核实,其诈骗行为确查无疑,对解某某实施刑事拘留,并逮捕,后云阳县检察院被提起公诉。审理中,解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积极表示后悔,向黄某某等人道歉,请求原谅,并向法院提出申请,其父母年老,请求法院从轻处理,其回家后赡养照顾父母。近日,云阳县法院公开宣判此案,判处解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