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政府今天发出声明稿指出,针对台化公司要求展延3座汽电共生锅炉操作许可证,县府要求台化提出具体污染改善措施。
县府指出,台化应依照改善措施及承诺事项确实操作,降低空气污染排放。
针对台化彰化厂3座汽电共生锅炉操作许可证及生煤使用许可证将在28日到期,经济部昨天和环保署共同召开“台化公司汽电共生设备申请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证展延厘清会议”,会后经济部强调,是否展延将交由彰化县政府决定。
而彰化县政府也在今天下午发出新闻稿回应指出,为了维护空气品质,彰化县环保局要求台化应提出具体污染改善措施,并依照改善措施及承诺事项确实操作,以降低空气污染排放。
县府指出,台化公司3座汽电共生锅炉,生煤成分应符合环境影响说明书的承诺值,同时依照“彰化县锅炉蒸气产生程序许可证审查原则”规定,提出空气污染改善措施,改善方式应符合固定污染源最佳可行*控制技术,以减少制程产生之空气污染物。
县府要求,台化也应该配合在空气品质不良时启动污染源降载,降低对空气品质的影响。至于所提出的污染改善措施,应明确量化减量目标及订定合理改善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