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云南省腾冲市琥珀协会接到举报,称某琥珀店在腾冲琥珀交易市场内售卖假琥珀,后琥珀协会工作人员到该琥珀店购买了鉴定证书显示为合成琥珀的手链一串,并将该手链送检,经检测公司检测,该串手链成分为塑料,而非鉴定证书所示的合成琥珀。故琥珀协会将该琥珀店和出具鉴定证书的某琥珀研究所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
由于近年来腾冲琥珀市场发展火热,但相关管理规范不够完善,商家货品质量良莠不齐,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确立合法有序的琥珀交易规则,法院对此案十分重视,法官们在受理该案后,立刻联系了远在辽宁的某琥珀研究所,向其寄送了相关诉讼材料,要求其派人出庭应诉。
8月31日,腾冲法院在法院**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真假琥珀”案,原、被告双方均按时出庭应诉,双方在原告诉讼主体是否适格、涉案手链是否由被告某琥珀店销售、该手链是合成琥珀还是假琥珀、检测公司所出具报告是否合法有效等问题上展开激烈辩论,并各自出具证据,证明己方观点。最终,由于争议过大,法庭将对该案择期予以宣判。
法官提醒:近年来,琥珀投资成为继和田玉、翡翠之后又一个新的理财品种,在鼓励理*投资的同时,法官也要提示大家,购买琥珀商品时一定要注意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比对证书样式及内容,并及时在网上对证书编号进行查询。对于新入行的投资者,还是要注意多看少买,通过不断积累经验,达到成功理财的目的。
(作者单位 腾冲市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