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小偷在作案后都会立即撤离现场,但是,四川一小偷在住户家偷窃后见家中无人居住,于是将房主的家当成旅馆,在里面做饭睡觉,为所欲为,最终,被回家的房主发现了报警。
四川巴中市南江男子赵某某无业,去年开始偷盗,作案地点主要在南江县八庙乡、沙河镇等地。
在2015年6月中旬至2015年10月7日期间,赵某某趁着南江县八庙乡村民肖某某、田某某,和沙河镇村民蒋某某外出务工家中无人,先后进入三人家中,盗走三人家中的腊肉、米、面等食用用品,又盗走肖某某家的60元现金和一条裤子,将蒋某某家的1圈电线和1把电锤拆卸,获取内部铜线后转卖,获利40元。
在盗窃过程中,赵某某发现蒋某某家中无人居住,于是有了将蒋某某家当成旅馆的想法。此后,赵某某经常住在里面,还在里面生火做饭,吃吃喝喝。由于附近人烟稀少,一直到去年10月7日,蒋某某一家人从外地务工回来才被发现。
最终,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