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健署十月提修法 电子烟比照纸烟管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10 11:05:58  评论(/)

电子烟违法流窜台湾市面已多年,政府决定要比照“烟品”纳管了!卫福部国民健康署长王英伟今天宣示,最快将在10月底前,提出“烟害防制法”修法草案,拟将电子烟正式纳管,不论含不含有尼古丁,一旦纳入法令管制,电子烟将比照现行烟品管制,须适用室内禁烟、禁止贩售给未成人及烟品健康捐等。

包括董氏基金会在内的拒烟团体,多年来一直要求政府应比照纸烟将电子烟纳入“烟害防制法”管制,国健署今天则是首度正式做出正面回应。

王英伟表示,卫生部门已经启动,将推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范的修法,拟将电子烟纳入烟害防制法,但是否与药事法双轨并行或抽烟税、抽健康捐等,相关修法细节还有待与相关部会进行磋商,但时程预定10月底会提出初步的修法草案。

王英伟说,国内高中生使用电子烟的比率,一年内从2%增至4.1%,而根据国健署的民意调查结果,有91.3%的民众赞成对电子烟加强管理,92.6%民众赞成应该禁止贩售电子烟给未满18岁未成年人,修法是政府应该做的事,也是针对民众的回应。

董氏基金会对修法乐观其成,董氏基金会执行长姚思远表示,“电子烟”就是有害“烟品”的一种,纳管电子烟国外早就在做了,这也是最直接且最有效的方法,电子烟纳入“烟害防制法”才能破除烟商声称的“电子烟无害、电子烟非烟品、电子烟不会上瘾且可帮助戒烟”的恶*误导。

tags:纸烟   电子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