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江区法院借力人民调解委员会,快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廖某甲与被告廖某乙是堂兄弟,家住同一个村组,被告廖某乙因承包建房聘请原告廖某甲做工。2016年4月,在施工过程中,吊机支架断裂后倒下,致使原告廖某甲受伤。原告廖某甲当日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左尺骨上段骨折、左眶内壁骨折、左眼球结膜出血等,住院22天出院,出院后左手大拇指仍无法正常活动。经原告廖某甲申请鉴定,其伤情构成九级伤残。被告廖某乙除赔偿原告廖某甲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外,拒绝赔偿其余任何费用。2016年8月,原告廖某甲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廖某乙赔偿各项费用共计70000余元。
黔江区法院立案受理后第二日,前往原、被告所在村组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了解到原、被告系堂兄弟关系,两家坐落在同一个村组,且相隔不远,两个家庭因为本次纠纷而积怨。于是当即通知原、被告前往该村村委会人民调解室,并邀请村干部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人员联合法院协调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通过法院的辩法析理及调解委员会的说服教育,实现了法与情在调解过程中的融合,三个小时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即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37000元。达成协议后,原告当即书写撤诉申请,撤回了其对被告的起诉。次日清晨,原、被告双方便一同前往法院要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黔江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认定人民调解协议有效,被告当场兑现了协议金额37000元。至此,双方之间的隔阂得以消除,矛盾得以化解,两个家庭的关系亦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