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8日晚10点,我院执行干警一行六人来到我县一宾馆处成功借用临控措施反馈的信息“擒获”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张某。
“咚、咚、咚”“谁啊”“张某,我们是巫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什么事情”“因你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而你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传唤你到我院执行局接受财产调查,若你拒绝前往,我们将依法对你进行拘传”。这是我县某宾馆门口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张某的一段对话,摄于法律的威严,因担心被拘传,张某主动打开了房门并跟随执行干警前往我院执行局。
该案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能按照生效判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立案执行后,通过财产查询,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该公司也早已人去楼空,仅留下了一点设备。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后得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经常入住宾馆。鉴于此,本院将张某列为临控对象。法网恢恢,纳入临控措施后不久案件承办人便收到了反馈信息,但前两次当被执行人赶到宾馆的时候,张某都已经办理了退房手续离去。就在昨晚,临控信息再次向执行干警反馈该法定代表人入住我县某宾馆内,虽然当时已是深夜,但执行干警仍决定要抓住这次的机会将张某带回法院接受财产调查。案件承办人立即向执行局长汇报了这一情况,执行局长当即表示同意并联系法警后与案件承办人一同驱车前往该宾馆。来到宾馆后,通过宾馆前台查询到张某入住的房间后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将张某带回法院时已是凌晨一点,我院执行干警们顶着疲惫开始对张某进行财产调查。一开始张某还心存侥幸,认为仅仅是公司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他只是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院拿他没办法,不过在执行干警将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告知张某后,张某渐渐转变了态度,紧接着,在告知张某若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其法定代表人处以拘留、罚款的措施后,张某仅存的一丝侥幸顿时全无。张某主动表示虽然他们公司现在没有履行能力,但是可以找有履行能力的担保人提供担保,并承诺在担保期限内一次*履行完毕。最后,执行干警确认担保人的履行能力后,同意了张某找人担保的请求。
事后,张某表示,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执行干警会这么的尽职尽责,竟然会在半夜前去传唤他。今天虽然他被法院传唤了,但是他从执行干警做事的这种工作态度上又点燃了他对司法的信任。
自最高院开展“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我院积极探索执行创新,充分利用当前网络信息化的优势,不仅及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对其进行限制,更是利用临控措施对被执行人的下落进行追踪,此案也仅是我院成功借用网络信息破解执行难的一个开始。下一步,我院执行干警将使出“洪荒之力”,势要打赢这场执行攻坚战,让老赖无处遁逃。更是要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从而建起百姓对我国司法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