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煤气热水器洗澡是一件非常舒服的事件,同时也是很危险的,因为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吸引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去年3月,在广州天河一出租屋内,一名租客洗澡中毒死亡,事后,租客母亲认为该出租屋不符合出租条件,从而导致儿子身亡,便将房东告上法庭,要求房东承担责任进行赔偿。

据悉,2015年3月9日,租客彭先生被发现死于出租屋浴室内。根据民警和法医的推断,彭先生死亡时间在被发现之日三天前,也就是3月6日。之后相关派出所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司法鉴定中心也出具了《鉴定意见书》,确认彭先生是死于一氧化碳中毒。
得知儿子死讯后,其母亲认为,房东的出租屋不符合出租条件。儿子煤气中毒,房东应负主要责任,于是将房东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彭先生母亲表示,出租屋不符合居住和出租条件,且该房屋没有通风设施,房东提供使用的热水器不符合安全标准。从而导致儿子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房东未能保障出租屋的安全*,应对彭先生的意外死亡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而房东则认为自己十分冤枉,辩称出租屋内的热水器、煤气罐并非由自己提供,而是彭先生在承租房屋后自己安装。另外,彭先生承租后更换了房屋门锁,房东没有进入过房屋,更不知道热水器的情况。因此彭先生的死亡与自己并无因果关系,不应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派人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后,确认涉案热水器的制造日期为1995年9月,而彭先生是从2009年7月份才承租涉案房屋,该热水器的使用年限已有约14年,早已经超过了安全期限。另外,涉案热水器应装在室外,出租房里却安装在室内,故涉案热水器存在安装不当的情形。
房东作为出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安全居住的房屋。最后法院结合热水器的使用年限和安装情况,及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尽到充分注意义务的情形,认为房东应对彭先生的死亡承担50%的责任,判决房东赔偿死者母亲物质*损失34万元。
其实洗澡发生中毒事件并不少见,发生这类事主要是自身危机意识太低。小编提醒:生命是宝贵的,切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就留下终身遗憾,平时生活中一定要多加注意,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