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巫溪法院执行局长亲自带队,组织执行局干警和几名司法警察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对郑某与姚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姚某的住所进行搜查,迫使被执行人姚某当场自行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郑某与姚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标的并不多,只有两千多元,但是被执行人姚某常年外出务工,执行人员查询其财产均无所获。
前几日,申请人郑某提供线索,说姚某已回到家中。执行人员将姚某传唤至法院,在询问过程中,姚某称在外打工的收入还不错,有履行的能力,但是对判决结果有疑问,执行干警遂向其详细讲解。并告知其权利救济途径。
姚某答应给付,要去银行取钱。但是临近下班时执行干警打电话催促,姚某称不愿意给付。其行为明显是在逃避执行。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打击姚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嚣张行为。执行干警决定组织力量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搜查,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
第二日上午9时10分,执行局长召集全体执行人员在会议室开会,部署此次执行活动各自的任务,明确分工,强化责任。10时25分,执行人员到达搜查现场,在搜查现场拉起警戒线。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姚某宣读搜查令,要求姚某陪同,并邀请了一名村干部和一名县人大代表现场监督。随身携带的几部执法记录仪均开启,多角度、全方位的对搜查过程进行拍摄记录。整个搜查过程大约持续了二十分钟,执行人员始终做到文明执法。
在搜查过程中虽然没搜查到现金或容易处置的财产,但是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急忙筹措了全部案款,当场交纳。姚某对自己行为的违法*有了深刻的认识。
通过这次执行活动,不但顺利执结了该案,更为重要的是在让周围围观的群众近距离的了解法院执行案件行为,是一次普及法制的机会。达到执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也增强了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