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选举活动指引提及网上选举广告宣传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23 15:37:22  评论(/)

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将于十二月十一日举行,选管员会发表正式的选举活动指引,表示如果网民只是为发表意见,而在互联网分享或转发不同候选人的竞选宣传,并无意图促使或阻碍任何人当选,就通常不会被视为选举广告;但如果网民受到候选人或助选成员指使,而分享或转发宣传,就可被视为广告,所涉及的开支要计入候选人的选举开支。选管会又指,在任立法会或区议会议Y如果要参选选委,应该拆除所有宣传物品,否则可能会被视为选举广告。

对于有意见认为要缩短投票时间,选管会就认为未有充分讨论和咨询前,不宜仓卒行事,因此十二月的选举将维持现在安排,投票时间继续是上午七时半至晚上十时半,选管会将进行相关研究,有需要时会在下一个选举周期前提出建议,咨询公众意见。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