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将于十二月十一日举行,选管员会发表正式的选举活动指引,表示如果网民只是为发表意见,而在互联网分享或转发不同候选人的竞选宣传,并无意图促使或阻碍任何人当选,就通常不会被视为选举广告;但如果网民受到候选人或助选成员指使,而分享或转发宣传,就可被视为广告,所涉及的开支要计入候选人的选举开支。选管会又指,在任立法会或区议会议Y如果要参选选委,应该拆除所有宣传物品,否则可能会被视为选举广告。
对于有意见认为要缩短投票时间,选管会就认为未有充分讨论和咨询前,不宜仓卒行事,因此十二月的选举将维持现在安排,投票时间继续是上午七时半至晚上十时半,选管会将进行相关研究,有需要时会在下一个选举周期前提出建议,咨询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