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公寓大厦纠纷 工务局办法令宣导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23 22:39:23  评论(/)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于民国84年颁布实施后,居住于公寓大厦之住户仍有许多不明了之处,而引起纠纷。市府工务局希望借由公寓大厦相关法令的加强宣导及说明,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将于9月27日在永华市政大楼10楼办理“台南市公寓大厦法令宣导讲习”。

公寓大厦法令宣导讲习除说明公寓大厦管理组织召开区分所有权会议及报备应注意事项、公寓大厦常见法律纠纷、公寓大厦无障碍设施设置等相关资讯,另外,也将加强公寓大厦“既有住宅耐震安检评估作业”老屋健检宣导、住宅地震分析及自我检查重点等。

工务局表示,常有居住于公寓大厦之住户,不明了法令内容,致使发生杂物堆积影响逃生、妨害安宁、停车格位放私人物品等问题时,未能依规定召开区分所有权会议,也未能遵守管理规约及区分所有权会议决议,而引起纠纷。因此,希望借由公寓大厦相关法令的加强宣导及说明,减少纠纷进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宣导讲习原以公寓大厦社区管理人员为对象,期许建立相关法治观念,加强公寓大厦之管理维护;工务局将优先请辖内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管理人员参加,希望在各公寓大厦能逐步培养种子教师,也鼓励ㄧ般住户报名。

tags:宣导   法令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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