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四项举措推进执行工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1:00:00  评论(/)

巫山法院针对当前执行工作存在的执行率下降、执行措施未穷尽、执行记录不能完全反映案件办理经过,以及执行队伍存在畏难情绪等问题,强化四项措施,推进执行工作。

该院通过明确执行部门内部分工,强调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发挥每个干警的优势。转变考核观念,在保证实际执行率达标的前提下,加大对执行信访投诉率的考核,将当事人是否满意作为重要标准来衡量执行工作。以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为最低标准,强调快办案、多办案,要求法定结案期限内结案率达90%以上,杜绝拖、靠、等的现象,确保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配强执行工作力量,将执行工作经验丰富的法警充实到执行局,参与办理执行案件。同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通过院内外各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大案、难案、“骨头案”的顺利执行。

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在法律框架内突破原有思维,沟通与强制并用,多打“组合拳”,采取多种措施把握案件主动权。对有履行能力而在限定履行期限内不自觉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优先采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拘留等强制措施,并适当采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和纳入“黑名单”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迅速履行义务。

此外,坚持强化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同等重要的理念,详细记录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如实、全程反映执行人员工作情况;认真落实执行终本、执行中止报结案办法,规范两类案件的报结案手续,严格落实穷尽执行措施的条件按规定报结案,杜绝凭个人主观判断报结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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