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领艾滋筛检费 搜索约谈31人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27 08:00:26  评论(/)

桃园市平镇等6区卫生所、共12名主任或医生,未经病患同意,擅自进行艾滋病毒筛检,不实向健保署诈领筛检费用约700万元,涉嫌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等罪,桃园地检署昨指挥廉政署搜索约谈31人到案。

据了解,涉案的有平镇区、杨梅区、龙潭区、中坜区、大园区、八德区等六个卫生所的前后任主任,他们几乎都身兼医生,另有龙潭区的一名医生也涉案。部分主任看到办案人员掌握的资料后,已承认犯行,正漏夜侦讯。

检廉指出,卫生福利部为防止*传染病蔓延,制定“*传染病或药瘾病患全面筛检艾滋病毒计划”,要求各卫生所等医疗机关对*传染病患者及药瘾者全面进行艾滋病筛检服务。

依规定,医事人员要对艾滋病毒感染高危险群的民众进行筛检前,必须经当事人同意,筛检费用每笔225元,民众不需支付,筛检后由卫生所等单位向健保署申请费用。

桃园市政府接获检举某卫生所诈领筛检费用,政风处呈报到廉政署立案调查,北部地区约谈200位民众,发现这些民众几乎都没有被告知进行艾滋病筛检,多数也不是艾滋病高风险群。

检廉扩大清查发现,替民众筛检可让卫生所主任赚取业绩奖金,至少6个卫生所主任私自对看诊民众做艾滋筛检,各区诈领费用在75万至140万元之间,健保署已核拨700万元。检廉怀疑还有其他单位涉案,持续清查。

tags:艾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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