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妻要钱还外遇 男诉离遭驳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29 07:31:26  评论(/)

郭姓男子不满妻子嘲讽他薪资低、指他外遇还染*病,诉请离婚。他的妻子自己写答辩状,揭发他是月光族、购物狂,从新婚当天她换下新娘礼服起就不断向她要钱,买了几百件衣服等,并提出丈夫与酒女露骨聊天的录音档,“不想离婚,因为想守护这个家到最后”。法官认为错在先生,不得提出离婚,驳回郭男之诉。

郭男与在成衣业工作的妻子结婚30年,育有3子。郭男指出,妻子在长子出生后*情大变,四处向亲友嘲讽他薪水低,全家都靠她一人养活。99年间,妻子偷录他与异*朋友对话,指他外遇、有*病,两人就此分房6年,鲜少说话,婚姻名存实亡,因此诉请离婚。

郭妻在答辩状中指出,嫁入郭家第一天,她刚换下新娘服,先生就要她拿钱帮忙补足喜宴不够的费用与标会的钱。一问之下,原来先生没存款。且是月光族、购物狂,家里买了逾百双布鞋与10几套西装等日常用品,内衣裤、袜买到满出来;反观她的衣服都是捡工厂剩布裁制而成。

随成衣业没落,她收入变少,丈夫年薪却已逾百万。6年前还被她发现****,丈夫却说要好好享受人生,“哪个男人不****”。且在和小三交往时把房子拿去贷款500多万元,钱给别人花,自己女儿学贷都没还清。

两人孩子审理时到庭作证,指父母分房原因,是父亲跟母亲一直要钱,且还把钱拿去帮小三买高级新内衣或到舞厅跳舞。法官认为,郭应承担较大的过失责任,不得诉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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