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彰化厂汽电共生3座燃煤锅炉许可证未获展延,遭彰化县政府要求关炉,台化公司提出假处分。今天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开庭审理,但因资料不齐,要求台化公司在限期内补齐资料。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下午针对M16炉一案开庭审理,彰化县政府环保局台化案林姓、简姓承办人出庭,台化公司则由委任律师出庭。
庭上,针对汽电共生3座燃煤锅炉在申请许可证展延时,双方各有说词,台化代表律师指出,县府每次要求补正的资料,在补正后接到的审查意见又都是新的项目。
彰化县政府环保局承办人表示,台化公司的送件资料和原许可证的内容不符,曾提以异动方式申请,但台化公司不愿意,最后因申请展延文件未能即时补正,故以驳回申请。
今日主要审理内容为台化彰化厂汽电共生M16在停机后会造成的危险,审判长指出,在台化公司所提出的资料中,看不到M16停机后会引发的危机证据,要求台化公司在一周内补齐相关资料。
台化彰化厂汽电共生3座燃煤锅炉(M16、M17、M22)因许可证展延申请遭彰化县政府驳回,日前被勒令关炉停工,现M16、M22已经关炉,M17仍持续运作。台化公司日前针对3起停炉案提出3起假处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