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屋后大树存隐患腾冲法官及时调解除妨害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云南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08 12:10:11  评论(/)

9月27日一大早,腾冲市人民法院固东法庭迎来了一对老夫妻,他们手里拿着诉状,嘴里喊着“请法院帮我们做主,这个树不砍,我们家都不敢住了”。

法官立即招呼他们坐下,通过对话得知,老夫妻俩系滇滩镇西营村人,老翁叫黄某某,因家后面的山坡上长有几棵大树,而山坡陡峭,加之今年当地天气恶劣,昨晚下了一场大雨,那几棵大树随时可能会倒塌下来压到其房屋,造成安全事故。夫妻俩担心了一晚上,今天一大早,夫妻俩再也经受不住煎熬,决心到法院打官司,要求排除妨害,将屋后几棵大树砍掉。

接过诉状后,法官一面安慰夫妻两人,一面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了解情况。原来,这起矛盾纠纷因黄某某家后面的山坡林地与邻里黄某户存在权属争议,在当地已经很长时间了,相关职能部门已组织进行了多次调解,均未果。

了解基本情况后,固东法庭法官当日即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达现场进行调解。通过双方陈述及相关部门介绍情况,法官得知,黄某某家与邻里黄某户对山坡林地都主张管理使用权,双方对山坡上妨害到黄某某家的几棵大华山松系当地村民小组所有均无争议。这几棵大华山松树龄均在20至30年左右,长势高大,加之山坡陡峭,随时都有危害到黄某某家安全的可能,村民小组也愿意将其砍除。当地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多次组织调解,要求将几棵大树先砍除,排除安全隐患,邻里黄某户也同意砍树,但认为在砍树过程中会因大树倒下危害到其周围的其他林木,要求黄某某家进行押款赔偿,而黄某某家则认为林地管理使用权尚未确认,不愿进行押款赔偿。

理清双方的争议焦点后,固东法庭法官将突破口放到了黄某身上,辗转到黄某家中进行调解。法官先向其言明山坡上大树的危险*及排除妨害的紧迫*,随后以邻里之情对其劝导、说服,并告知其如对山坡林地权属有争议,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管理使用权确认。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的调解,最终黄某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同意将大树先砍除,对砍倒大树压到其他林木之事不再纠缠,对林地管理使用权的争议同意通过相关部门进行确权予以解决。

9月29日,当地村民小组组织人员对危害到黄某某户的华山松进行了砍除。“我们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法官真是雷厉风行,我们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法官的用心,谢谢法官!”黄某某激动地说道。当地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也感慨:“法庭办事效率高,办案方法行之有效,真是保一方社会安定和谐的典范。”

(作者单位:腾冲市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

tags:腾冲   时调   法官   隐患   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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