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狱不知悔改 强行**妇女再获刑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国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13 14:20:15  评论(/)

被告男子张某某曾因强*罪被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8年,张某某终于刑满释放,但在出狱之后,他却依然不知改邪归正,因故意伤害、强制**妇女再次走上犯罪的不归路。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故意伤害、强制**妇女案,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强制**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案发经过:2015年8月中旬,被告人张某某以本村村民魏某某不交水费还辱骂自己为由,对魏某某实施殴打,致其鼻骨骨折、右侧眼眶外侧壁骨折,导致残疾。2015年12月中旬某日凌晨,被告人张某某酒后翻墙进入同村李某某家中找水喝,看到李某某和妻子在床上睡觉,就用耙子将李某某头部打伤,致李某某重伤二级,随后,张某又对李某某之妻李某进行殴打并**。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张某某强制**妇女,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张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未作辩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某某以暴力**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妇女罪,依法应予惩处。因被告人张某某属于再犯,主观恶*深,社会危害大,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