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验防腐剂食品 40件中5件不合格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13 16:10:38  评论(/)

台中市卫生局派员到杂货店、食品行、超市等抽验各类食品检验防腐剂,此次共抽验40件,共计5件食品防腐剂超标不合格,卫生局通知业者下架,并移交源头厂商主管机关调查。

台中市卫生局指出,丰原区信兴商行“腌瓜脯”苯甲酸1.52g/kg(标准:0.6g/kg)、东区铭利行(巨大商行)“酸菜”苯甲酸0.97g/kg(标准:0.6g/kg)、沙鹿区富美食品行“大黑干”苯甲酸1.07g/kg(标准:0.6g/kg),移至源头所辖卫生局处办。

卫生局指出,南屯区高雄咸米苔目的“板条”苯甲酸4.12g/kg(标准:不得检出)来源为西区某制面厂,卫生局已发函约谈制面业者调查中,另南屯区韦承行的“生大面羹”苯甲酸1.50g/kg(标准:不得检出)为业者自制,卫生局也进行续查程序。

卫生局说明,防腐剂苯甲酸俗称安息香酸,是我国准用的食品添加物,包括常见的鱼肉炼制品、味增、辣椒酱、腌渍蔬菜等均可依食药署规定的“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在正面表列的品项下,合法合理添加使用。

但若长期摄入含防腐剂食品可能会有头痛、反胃或呕吐等症状,甚至影响肝肾功能,卫生局提醒民众选购食品时可留意产品外包装标示,并至信誉良好商家购买,确保饮食食用安全。

tags:抽验   防腐剂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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