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男谎称握有与**妹的*爱视频,要求其购买6000元的游戏点数,**妹担心视频外流影响婚礼,只好照办。高院依强制*交罪,判处萧男1年8个月徒刑,因达成和解,获缓刑4年。
新北地检署就本案恐吓与欺诈得利部分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维持新北地方法院见解,驳回上诉,判处萧男有期徒刑1年2个月,得易科罚金、缓刑4年,全案定谳。
判决书指出,萧男在民国102年3月间,与**妹小珍发生*行为。隔年3月,他发现小珍即将与男友结婚,宣称握有先前的*爱视频,恐吓她去购买新台币6000元的游戏点数,才会把视频删除,小珍担心视频外流会影响结婚计划而照办。
萧男也在104年9月,透过通讯软件微信,以4万元代价找上另一名吴姓**妹进行*交易,但萧男在完事后以未带皮包为由,诓称会在隔日汇款支付*交易费用,但吴女迟迟未收到汇款。
小珍和吴女事后向警方报案,检方侦结后依强制*交、欺诈得利、恐吓取财未遂等罪嫌,对男子提起公诉。一审新北地方法院审理时,萧男坦承犯行,并分别以20万及6万元,与两名**妹达成和解,对于萧男所犯的强制*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