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执行难不仅制约着法院工作发展,也阻碍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丰都法院紧密依靠党的领导和全社会的支持,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毅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全面开展、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成立以审监庭、监察室为主导的监督工作组,定期对执行工作督导检查。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狠抓执法办案。执行兑现关乎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实现。执法人员必须狠抓执法办案,穷尽法律规定强制措施,形成高压态势,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以此提升执行兑现。
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平台的综合管理职能,建立完善具有财产查控、执行联动、重点案件监督指导、突发事件处理决策、执行协调指挥等功能的执行指挥运行机制。加大执行指挥中心平台的人财物投入,强化平台的运用,实现请示协调案件通过专用视频系统进行、重大执行活动使用单兵执法记录仪同步录像、跨区域查冻扣、拘留等措施通过事务委托方式办理。
四是强化执行队伍管理。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适时调整执行工作的领导力量和队伍结构,将不适应执行工作的人员调整出执行部门。在法官员额制改革中,对执行部门原具备法官资格的人员要与其他业务部门同样对待,在执行人员配备比例上,力争达到市高法院规定的18%的比例,缓解“案多人少”压力;实施执行导师制度。在执行实战中进行传帮带,以提升业务能力为重点,鼓励和保障青年干警钻研执行业务、优化知识结构、强化实践锻炼,提高青年干警业务能力。
五是积极探索执行改革。有序开展审执分离、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保全和先予执行协调配合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执行方式方法,件依法执行、强制执行、穷尽执行措施落实到每一件执行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