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常家暴 法院判姐妹免扶养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22 08:02:21  评论(/)

陈姓建筑工人年轻时常对妻女家暴,还说“女生不用念太多书”,二个女儿从小就到处打工,陈如今年事高,向二个女儿请求扶养费。法官以女儿经济能力不佳,且父亲家暴情节重大,裁定免付扶养费。

桃园地院调查,陈年轻时曾打伤妻子脊椎,造成妻子年老后瘫痪,二个女儿也常挨打。他认为“女生不用念太多书”,大女儿只读到国中,小女儿国小毕业就到处打工;如今男子年近七旬,打官司要求两个女儿每月各付四千元扶养费,宣称“是我把她们养大的”。

法院审理时,二个女儿表示,小时候爸不高兴“随地捡起东西就一阵乱打”,不管捡到铁条、木棍、水管,就往她们身上猛打,“从小看到他就怕”。母女三人因受不了家暴,二十多年前离家,二姐妹靠微薄薪资养活妈妈。

她们表示,因学历条件不佳,成年后都在工厂当作业员,七、八年前被裁员失业,现在当派遣工,工作时有时无,姐姐月入约一万二千元,妹妹一万七千元,和妈妈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很苦,根本无力负担生父的扶养费。

陈妻作证,丈夫有暴力习惯,即使是一点小事,他也会用尽力量“打到他开心为止”,二个女儿因丈夫偏差观念,学业中断。

法官调阅二姐妹的财产资料,确认经济能力不佳,且父亲家暴情节重大、未尽扶养责任,裁定姐妹两不必付扶养费。

tags:扶养   老爸   法院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