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废水污染凤山溪 业者送办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25 17:11:32  评论(/)

高市凤山溪大智陆桥下涌入不明蓝*废水,高市环保局循线查获污染源来自阳裕食品公司,由于该公司已遭勒令漆弹制程停工,昨天又被查获未停工,全案将依水污染防治法送办。

环保局日前接获民众陈情凤山溪最近有变*情形,14日起派员加强巡查,昨天稽查人员发现大智陆桥下出现蓝*废水,沿线巡查至凤山区阳裕食品公司,发现该厂厂前雨水沟中仍有蓝*废水排出,经会同公司人员进场稽查发现厂区储槽内有大量蓝*废水,且该储槽有排放管线连通至厂外,显然漆弹制程仍在作业,未确实停工。

环保局说,该公司未领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许可,今年1月19日已遭环保局令停工,这次稽查时该厂仍持续生产及排放废水,已违反水污法第34条第1项规定,环保局当场通知保七总队第三大队侦办。

稽查人员并于大智陆桥下及该厂厂外雨水沟中采集水样送验分析,待水质检验结果出炉后一并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环保局说,水污染防治法修法后罚款大幅提高,刑事责任也加重不少,将持续扫荡全市各流域列管事业,只要查获违法证据,将严格处分,最重可处停工、撤销排放许可证,涉及刑责者移送法办,绝不宽贷,请业者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1051025

tags:凤山   废水   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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