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12年国教课纲总纲上路后,规定未来中小学教师每年至少要有一次公开授课,但台中市劳工局却说老师可以说“不”,引发争议。教育部次长林腾蛟表示,虽然尊重劳动主管机关解释,但要求老师公开授课是为了精进教学品质,希望台中市尊重教育专业。
台中市教育产业工会日前向台中市政府劳工局提出调解,要求107课纲上路前不该强制将“公开授课”列为教师义务,教育局也以资方代表身份同意调解内容,引起全国家长团体联盟及多个教育团体抗议,强调公开观课是老师、家长互相了解的桥梁,教师团体不该反对。
教育部次长林腾蛟也表示,如果老师有执行困难,学校和地方政府应该给予协助,教育部虽然尊重劳动主管机关解释,但教育有自己的专业,希望台中市政府考虑教育政策和发展。林腾蛟说:‘(原音)虽然是劳工局有做这样的解释,这样的解释,但是基本上教育现场不一样的,老师的专业教学部分,有一定的教学品质,也必须接受大家的检验,所以应该要回归教育现场上面的实际需要,尊重教学自主,才是比较正当的。’
林腾蛟表示,由于课纲是行政命令,若老师不配合,虽然没有违法问题,但事涉学生学习权益,还是希望老师们能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