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老赖”使出“遁地术” 秋夜出击江津法院强力“促执行”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4:00:00  评论(/)

欠债不还,百般推诿,被执行人陈某还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自以为高明,却不料在法院干警面前“现了形”。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近日,江津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件。

2012年,陈某通过朋友介绍,向唐某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还款日期和还款本息。然而陈某在按期归还5万元后,再未还款。经多次催促无果,2015年,唐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在法院主持下,陈某与唐某某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事后陈某仍未按协议完全履行,截至2016年,尚欠款本息6万余元。2016年3月,唐某某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法院执行人员对陈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查询,依法扣划其银行存款1万余元,并与陈某取得联系,电话通知其主动到法院申报财产,缴纳执行案款。期间,陈某以各种借口进行推诿,拖延执行。由于经查询陈某名下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时又无法掌握陈某具体下落,执行暂时陷入了僵局。

然而执行人员并未就此放弃。一方面,法院依法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另一方面,负责承办此案的执行人员还从陈某身边的关系人入手,开展摸底排查。经过大量细致的走访、问询,执行人员得到一条重要线索:陈某近期在江津区滨江新城某工地承建有相关项目。

获悉情况以后,法院执行人员果断出击,克服了天寒夜黑、路况恶劣等困难,驱车来到工地,经长时间蹲守,最终找到久未露面的被执行人陈某并将其依法传唤至法院。

来到法院,陈某本想以没钱抵赖,执行人员辩法析理,向其阐明了拒不履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陈某最终同意还款,并于当晚筹钱兑现了所有欠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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