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要人命,土郎中被判七年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1:00:00  评论(/)

非法行医要人命,土郎中被判七年刑

仅有小学文化的土郎中,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用过期和即将过期的药物治病,最终导致病人呼吸循环衰竭而亡。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蒋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

本案被告人蒋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渝北区石船镇的住处从事关于痔疮的医疗活动。2015年12月11日14时许,被害人唐某痔疮发作,后经人介绍至被告人处进行医治。蒋某在未对被害人进行皮试的情况下,将过期和即将过期的盐酸普鲁卡因、酚磺乙胺、肾上腺素、苯酚混合后注射至被害人唐某病患之处,随后唐某便出现呼吸异常的状况。蒋某见状,遂对唐某进行抢救并让他人拨打急救电话,唐某经赶至现场的医务人员抢救无效后死亡。经重庆法医验伤所鉴定,被害人唐某系因注射混合痔注射苯酚、普鲁卡因、肾上腺素、酚磺乙胺等药物引起急*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法院鉴于蒋某犯罪后主动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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