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青田3人破坏交通设施致损失800余万元被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国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10 22:50:19  评论(/)

浙江省青田县检察院昨天发布消息,该院近日以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对恶意坡坏高速公路涵洞致损失809万的朱林恩、刘朝伟、杨建良三人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7月15日至17日,被告人朱林恩、刘朝伟商量准备做运沙生意,但因位于金丽温高速公路52K+580M涵洞太低,大型运沙车无法通过,后叫来开挖掘机的杨建良等人用挖掘机挖掘等方式将涵洞内路面挖深,并将涵洞底部钢筋切断,破坏了整个涵洞箱涵结构原有的整体闭合式框架结构体系,箱涵基础也遭受了严重损坏。期间,丽水市公路管理局和金丽温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曾多次到现场制止施工,并向朱林恩发出了责令停止(纠正)行为通知书,但三人仍然继续施工。经检测、评定,本次对涵洞破坏,总体已达5类危险级别,使该高速路段处于危险状态,足以使在此路段通行的汽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仅应急处置费用就达38万余元,永久*处置需要771万余元。

近日,青田县检察院据此以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对朱林恩等3人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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