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9类无户口人员可以落户了 [法制先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24 12:29:00  评论(/)

据皖江在线报道,日前,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马鞍山市正式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针对目前存在的9类无户口人员具体制定相应政策,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彻底解决马鞍山市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

这9类无户口人员分别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或者长期外出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无户口人员;其他无户口人员。

《实施意见》强调,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马鞍山市将坚持依法办理、区别情况、综合配套的原则,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国籍管理等相关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据悉,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通过深入社区、乡村,已摸排登记无户口人员900余人,解决无户口人员6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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