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冠黑心建商一审判5年 法官:情重法轻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25 21:03:11  评论(/)

台南维冠大楼倒塌造成住户115人死亡,103人受伤,台南地院25日宣判,维冠建设负责人林明辉、建筑师张魁宝、建筑师郑进贵、维冠公司设计部经理洪仙汗、大合钻探技术顾问公司结构技师郑东旭仅涉及过失伤害致死,因不算重罪仅判处最高5年刑期,让受灾户无法接受,法官则说情重法轻,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求连带损害赔偿,诉讼标的金额约为新台币62亿7千1百余万元。

台南地院发言人郭贞秀表示,维冠大楼倒塌可归责的非天灾或不可抗力,而是建商及整个建筑,从设计一直到监造、监工的过程都偷工减料,才会令这么多住户身心受到巨创,且案件审理期被告未与受灾户达成和解或赔偿,还不断矢口否认犯行,即使处刑法业务过失致死罪的法定最重刑期,犹嫌不足。

郭贞秀说,123位被害人已对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连带损害赔偿,诉讼标的金额约为新台币62亿7千1百余万元,地院审酌民事内容繁杂,因此裁定维冠大楼案附带民事诉讼,移送本院民事庭审理后将轮流分案,不会指定由同一法官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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