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萧姓男子因对王姓男子心生不满,见王男躺在三民区觉民路骑楼熟睡,竟持美工刀割伤王男脸部及手部共6刀,造成王男鼻子及左脸多处受伤,中指、无名指肌腱断裂。
桥头地院依刑法278条重伤未遂罪,判处萧姓嫌犯有期徒刑2年8月。
50岁萧姓男子因细故对王男不满,去年8月凌晨3点多,见王在觉民路一家诊所前骑楼熟睡,从背包中取出美工刀朝王的左脸划1刀,王受伤惊醒,以手遮住脸部,萧再持美工刀砍划4刀割伤其手,王将手放下,萧嫌又再砍划王脸部1刀后逃逸。
三民二警分局获报,循线查获萧姓嫌犯移送法办。
王男送医治疗幸无生命危险,并借医美手术脸部得以复原,萧被依法判刑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