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长林佳龙表示,因为每个人*别认同有其生理与心理归属感,对成立家庭关系,同志应该也有人权,他支持同*婚姻,也尊重不同看法,所有*向的人都有相爱成家的权利。
台中市议会今天进行市政总质询,市议员张立杰表示,12月17日台中将举行同志大游行,12月3日也有人将集会诉求“婚姻家庭,全民决定;儿童教育,家长决定”,他询问林佳龙对同*婚姻的看法。
林佳龙表示,彩虹之美是因为多*并存,台湾之美是因为多元共融,他赞成同*婚姻,因为每个人*别的认同有其生理与心理上的归属感,对于成立家庭关系,同志应该也有其人权。
他指出,其中不同意见是涉及立法争论,事实上,不少反同志团体也支持一定程度的同*婚姻,只是大家讨论的基础有时不太一样。
林佳龙指出,一个民主社会需要让所有不同意见都能发声,过去同*婚姻长期被压抑,现在站在人权的角度,希望他们可以发声来主张婚姻平权;对于同*婚姻有不同的意见,同样也需要能够传出,公民社会中不同的声音,他都尊重。
同*争取家庭权利义务关系,是否会危及其他人的权益?或对既有家庭、伦理观念产生冲击?
林佳龙表示,这需要进行理*讨论,包括有些立法提案其实也不太一样,之前有人用极端的情况去形容,后来也经过澄清。他认为社会也在讨论的过程逐渐找到交集,这个需要时间以及大家用耐心,一起让社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