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有一个小伙居然对ATM机内的钱打起了主意,他租下隔壁空置店面,精心准备好作案工具,等到了半夜,他在墙壁上凿开一个洞,进入银行欲行窃,后因触发警报逃离。
而事发时银行5台ATM机上共有现金188万元。昨天上午,该起特大盗窃案在鹿城法院开庭审理,黄某因盗窃罪获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
男子在银行ATM机旁租房
凌晨砸洞进入加钞室
黄某今年33岁,黎族,中专文化,无业。他的履历看上去和普通的务工人员没有差别。但是去年8月份,他却差点成功地用自己的“歪脑筋”精心策划和实施了一次盗窃银行的“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