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一名简姓男子因不满同居曾姓女友借钱不还又劈腿,去年3月4日用斧头、水果刀杀死曾女后,再以水果刀朝腹部自戕,企图同归于尽,被家属发现及时送医救回,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简男迟迟不与被害家属和解,心态可议,但被害人子女都表示是母亲辜负简男,不愿意提告,还希望法官判轻一点,最高法院10日依杀人罪判处简男13年徒刑定谳。
根据法院判决指出,简男与曾女同居交往10多年,但曾女常向简男借钱花用不还,2人也大吵小吵不断,案发前简男发现曾女劈腿,又遇到曾女回家跟他要钱,因不满多年感情、钱财落空,因此持斧头、水果刀杀死曾女,他再以水果刀自戕,打算同归于尽。
简男出庭表示因不识字,还预录一段约20分钟录音,要家人在他死后不要请阵头,请曾女的17岁女儿原谅他,并交代家人照顾好曾女的女儿。而简女的女儿则表示简男很爱母亲,是母亲有愧于简男,如果今天简男没有杀了母亲,一定会帮简男说话。简女的女儿甚至于事后寄信给法官,希望给简男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要判太重。
法官审理后认为,简男与曾女同居多年,竟不顾情分预谋杀害,还迟迟未与曾女家人和解,认为心态可议,但因曾女家人替他求情,所以维持台南高分院见解,依杀人罪判处13年徒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