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轻四期扩建环差案 环署:并审重做环评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17 20:18:24  评论(/)

环保署今天针对六轻四期扩建计划举行联席审查会议,环评委员认为,开发单位未提供相关评估佐证资料,因此3案并审重做环评,且六轻四期后续扩建计划都应以共同单位提出。

针对专案小组结论,台塑副总经理吴宗进则表示,六轻四期扩建计划一直在延宕,非常期待能够审查通过,“非常想在台湾投资,但不让我们投资”,会在大会上继续努力。

环保署今天进行“六轻四期扩建计划第六次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六轻四期扩建计划第八次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及“六轻四期扩建计划第九次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专案小组联席审查会议,考量3案环差均涉及计划产能、空气污染物的变更,内容可能有累积或交互影响,因此采联席审查会议方式办理。

会议一开始由环保署综计处针对开发单位所提的数据提出问题,包含有害化学物质有无纳入健康风险评估以及六轻所提的减量专案有无实质的减量效果等,再由开发单位进行报告。

不过开发单位所提的报告并不被环评委员接受,环评委员林镇洋认为,环保署提出的问题很清楚,但要求开发单位一对一说明时,数据却对不起来,这样恐怕有加重环境影响之虞,开发者有义务讲清楚,开会才有意义。

环评委员李坚明则说,六轻回答相关问题时,很多都是“请委员自己看”,没有对应到环保署所提出的问题,环评委员进行评论前,开发单位应该针对问题直接回答。

最后,专案小组认为开发单位针对变更内容对环境可能造成加重影响未提供相关评估佐证资料,认定各该案件计划变更对影响范围内的生活、自然、社会环境及保护对象,有加重影响之虞,依“环境影响评估法施行细则”认定应就申请变更部分,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估,且附带决议未来六轻四期扩建计划后续环境影响评估申请案件,应以15家开发单位共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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