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中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辖区两级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及典型案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30 16:00:00  评论(/)

1月23日上午,市四中法院召开第一期新闻发布会。我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鸿通报了辖区两级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及典型案例,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办公室主任粟正均主持。

周鸿局长指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就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要求切切实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保障人民群众权利实现的最后一道屏障,法院一直以来对涉民生案件都高度重视。尤其是涉民生执行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就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工伤损害赔偿案件,刑附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九大类案件确定为涉民生执行案件,要求全国法院系统组织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据介绍,2016年以来,市四中辖区两级法院共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1552件,涉案执行标的5804余万元。在执行攻坚期间,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53件,执行到位标的1099余万元。其中执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59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2件,赡养费案件19件,扶养费案件10件,抚养费案件29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31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3件,工伤损害赔偿案件30件,刑附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0件。其中,重庆四中院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5件,均为刑附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已全部执行结案。其中3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考虑到被害人家庭确实困难,经当事人申请,我院共计给予司法救助33万余元。 

周鸿局长强调,市四中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组织辖区两级法院坚持“优先执行、主动执行、快速执行”的原则,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发款”的三优先,“主动保全、主动查控、主动协调”的三主动,“尽快处置、尽快公开、尽快救助”的三快速,集中力量清理涉民生执行案件。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涉民生执行案件引起足够重视,强化领导责任,定时召开会议讨论案件执行情况、应对方案,及总结执行中的经验教训,努力完善常态化的涉民生案件执行机制。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充分发挥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作用,构建法院与国土房管、车管、工商、税务、银行等协作部门的横向联网,形成覆盖各种财产形式的网络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多部门、多形式的联合信用惩戒。三是要进一步突出执行的强制*。进一步强化公布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运用,对有能力履行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节严重的,该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绝不姑息手软。四是要进一步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建立以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化办案模式,合理配备辅助人员、书记员,加强执行警务保障,明确执行裁决与执行实施事务范围,建立落实执行办案责任制,提高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会议还通报了四起两级法院涉民生执行案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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