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批喝汤硬用筷子 交部:有给汤匙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04 09:01:12  评论(/)

交通部今天重申,从未否定Uber相关科技的应用,但要在台湾营业就必须“纳管、纳税、纳保险”。Uber批交通部的规定像喝汤硬用筷子,交通部说,有给汤匙,请Uber善用。

Uber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要起身捍卫事实,为信念而奋斗,Uber认为,坊间源自交通部三纳原则的传言,有许多是基于不正确的假设,所以要正本清源的说明白。

Uber不认同应注册为一家计程车公司,因为Uber自认不是一家计程车公司,登记为计程车公司很荒谬。

Uber自认是一家运用手机上的App,媒合愿意分享车辆的驾驶和有交通需求的乘客,满足计程车无法做到的事。

Uber表示,希望接受规范,但如果先把Uber定位在计程车业,并强行要求套用符合该业者的所有规范,并且没有任何弹*松绑空间,就像是喝汤硬是要用筷子一样,行不通。

有关纳保部分,Uber说,台湾保险合作伙伴需要政府放行Uber才可开始承保,政府却又不断挑战Uber没有提供在地保险。政府的一意孤行造成目前各方进退两难的局面。

有关要纳税部分,Uber自认是协助推动跨境电商税法案之一的公司,并承诺一旦法案开始实施,会遵守相关的机制缴税,且Uber合作驾驶保有绝大部分因提供服务而获得的车资收入,经济效益留台湾。

不过,Uber却未提Uber驾驶的车资收入,是否应缴所得税。

交通部说,Uber如果不要申请为计程车业,也可登记为计程车服务业,因Uber而产生的交通运输行为是事实,尤其涉及消费者权益,纳管是必然,交通部筷子和汤匙都有给,请Uber多加善用。

交通部表示,政府期待创新产业及新经济模式在台湾发展,也欢迎国外资金与技术来台,对“纳管、纳税、纳保险”的三纳主张与坚持,是基于Uber提供运输服务的事实下,必须与其他同样从事运输服务的业者,肩负同等的责任及义务。

tags:汤匙   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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