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洪姓男子,去年见国一儿子的女同学到家中借住,竟*心大起,闯入房内强行脱去少女衣裤,还称被害人“鲍鱼不正常,我摸摸看”,直到儿子一通电话,少女才脱困,但强制**已逞。高雄地院昨依对少女强制**罪判洪男4年2月徒刑。
判决指出,去年1月9日下午,少女与洪姓男同学等人一起参加全民英检,结束后因暂时无法联络家人来,洪姓少年联络父亲到学校帮忙接送女同学,事后,洪男又以收留少女为由,收留她借住等理由,将儿子与少女一起载到三民区透天房屋。
不料洪父见年仅12岁的少女秀*可餐,竟要儿子留在车上等候,单独将少女带至2楼套房内,借口要看对方的衣服大小,强脱少女衣服、裤子、内裤,并对少女称“你鲍鱼不正常,我摸摸看”等语后,将少女压在床上,抚摸其胸部、臀部,后因儿子在车上不耐等候,拨打洪男手机,他才停止**,再将她送回家。
事后被害少女接受同学建议,揭发洪男*行,并于105年1月12日将此事告知洪男老婆及学校辅导老师,经校方通报后由社工报警处理。法院审理时洪男否认犯行,辩称儿子告知少女暂时无法返家,询问是否可以让她借宿,辩称女方当时准备洗澡,自己把衣物**,说少女不敢一人待在套房,他只好叫她穿上衣服后联系少女家长,就载对方回家。但测谎未过,法官认定其辩词不足采信。
经法院调查下,发现少女遭**后不敢告知父母,隔天则传讯息给洪男儿子指控其父,称“为什么看衣服大小要把衣服裤子全**”、“是你那通电话就了我” 、“他已经摸玩我全身了”等,洪男儿子则回答“身为他的儿子我感到无比丢脸”、“我先跟我爸谈”等讯息,随后再传送“我的错”、“我应该坚持跟下去的”等讯息。合议庭因此认定他犯行明确,依加重强制**罪判刑4年2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