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事审判庭法官委托家事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温情化解了两起赡养案件的矛盾,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两起赡养案件中,原告均以子女未履行法定赡养义务为由诉讼来院,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基本情况,参考我院家事审判辅助网络中调解员的职业、能力及其意愿、专业等因素,分别委托了金带镇、聚奎镇家事调处室对案件进行调解。家事调处室接受委托后,迅速指派了辖区的家事调解员通过上门走访的形式,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家事调解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了解家庭矛盾的症结后,对症下药,对当事人进行劝解,并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在家事调解员的主持下,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达成了调解协议。
自我院家事审判辅助人员网络建立以来,家事审判庭已委托辅助人员16次,家事审判辅助人员协同家事法官开展家事调查、调解等工作,形成了家事纠纷部门联动、综合处理的工作合力,取得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