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后男子贩卖毒品获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30 16:00:00  评论(/)

梁平一正当青春年华的“90后”男子,本应有大好的前程,但却铤而走险去贩毒和盗窃,以贩养吸,结果是既贻害社会又误了自己。近日,梁平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数罪并罚,判处男子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一千元人民币。

被告人杨某,20岁,男,重庆梁平人。2016年5月26日,王某电话联系被告人杨某购买毒品后,二人在梁平区梁山街道西池广场农业银行门后进行毒品交易,交易完成后即被梁平区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王某身上查货1小包白*封口袋包装的疑似毒品(净重:0.44克),从被告人杨某身上查货毒资200元。经检验,查货的疑似毒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法律法规,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贩卖0.44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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