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北法院两江鱼复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宝镇的邹、江两位老人的二儿子因车祸身亡,二儿媳在领取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后,未将赔偿金中涉及老人的抚养费归还老人。无奈之下,老两口将二儿媳妇张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办案法官迅速展开调查,在积极寻找被告的同时,及时与其所在村社进行沟通,了解案情。在送达小组的努力下,被告前来法庭领取诉讼材料,法官得以了解事情原委:张某丈夫因车祸去世后,保险公司已将赔偿款支付给张某,但肇事车主还有部分赔偿款没有支付,张某认为老人应找肇事车主要钱。自己生活已很困难,且儿子是先天*脑残,需巨额医药费,老两口应分担孙子部分开支。双方因赔偿款金额和来源各执一词,矛盾升级,对峙公堂。
在与被告张某交流中,法官敏锐地捕捉到,简单的不当得利纠纷背后,深含了公公、婆婆与儿媳间的感情纠葛。张某对其公婆有很深的抵触情绪,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开导,张某认识到了自身不足。承办法官抓住有利时机,“火速”通知原告来庭调解。双方到庭后,陈峰法官分别劝导当事人站在对方立场上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同意现场支付二原告7万元。通过细致地调解工作,一起复杂的家事纠纷被化解在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