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大师施法消灾 掉包真钞犯罪获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30 11:00:00  评论(/)

以作法去灾为由,用以纸钞掉包被害人真钞的方式盗窃被害人财物。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犯罪案件,被告人魏某、刘某、吴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八个月、五个月。

201575,由被告人吴某驾车与被告人魏某、刘某和冯某(另案处理)来到垫江县某镇。经被告人仔细观察瞄准了赶集的本案被害人舒某,由被告人魏某向被害人舒某假装打听是否认识算命很准的“大师”,被告人刘某佯装好心路人表示愿意向魏某介绍某“大师”并立刻帮忙联系,舒某本就相信迷信,便想瞧瞧这位“大师”是否真的灵验。

等待的过程中,魏某趁机与舒某聊天,打探舒某家庭情况,后刘某将“大师”冯某带至犯罪现场。魏某在请求大师算命过程中暗地将舒某家庭情况告知了冯某。看到“大师”将魏某的家庭情况一一算出并帮其消灾后,冯某坐不住了,便邀请“大师”给自己算一算。在大师将自身家庭情况准确算出后,舒某彻底相信了“大师”的功力。

算命过程中冯某称舒某家中有难,需用现金施法才能化解。舒某信以为真,当即去银行取了一万元现金同冯某要求的一件衣服一并交与冯某。冯某当面将钱装入衣服内,并趁舒某转身之机将钱以废纸换掉。施法完毕后冯某将衣服同钱一道交还给舒某,并告知其施法后的钱须隔一段时间后才能打开。被害人舒某回家发觉衣服内的现金硬度不对,打开发觉受骗才报警。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魏某、刘某具有坦白情节,被告人吴某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魏某、吴某案发后主动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告人魏某是累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刘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魏某、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吴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综合以上事实和情节,遂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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