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晚8时许,周朝平诉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田公司)、彭水县茂林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件,三方当事人在我院第五审判庭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周朝平因民间借贷纠纷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后,茂田公司分别向彭水县法院及市四中法院提起了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及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三个案件。在本院审理本案过程中,茂田公司、周朝平均申请法庭组织调解,因茂田公司及周朝平对支付金额意见分歧较大,同时周朝平坚持主张调解前提是对另外三案进行一揽子了结,调解工作难度较大。
经市四中法院环资庭何玉法官多次电话沟通及组织三方多次在我院进行面对面调解,历时近2个月,本案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茂田公司遂撤回另外三案的起诉,三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