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寻求破解“执行难”的根本路径,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全力打好执行攻坚战。2016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579件,执结7101件,结案率93.7%,执行标的金额22.6亿元,执行到位率34.7%。2017年1-2月,共受理执行案件1530件,执结387件,结案率14.8%,执行标的金额6.1亿元,执行到位率71.9%。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该院以“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执行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2016年至今,利用支部民主生活会、业务案件讨论会、每周部门例会等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2次,业务学习6次,组织参加上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培训4次。积极尝试改“单兵作战”为“集约化执行”的模式,将执行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分组,由“1名法官+1名助理+1名书记员+2名法警”组成执行团队,充分发挥执行团队,目前,共组成8个执行团队。建立“执行工作日志”,实行“一活动一登记”形式,将执行活动的参加人员、执行时间、执行内容等情况记录在案责任到人,要求执行时言行要求规范、文明、严谨。
二是加强主动作为。该院加强“点对点”、“总对总”财产查控系统,及时全面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与重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共建执行威慑机制,合力惩戒“老赖”。积极建立完善涵盖所有标的的网络查控平台,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及执行单兵装备配备,实现执行全程的可视化。2016年至今,共累计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提起查询18468次,“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提起查询32790次。主动以多频次、高强度地开展执行专项突击行动为突破口,先后开展“百日执行会战”、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假日执行”、“夜间执行”等执行专项活动,利用假日执行、错时执行、零晨突击执行等措施,2016年至今,先后组织优势警力开展执行专项活动25余次,兑现执行标的金额0.6亿元,解决了一大批积案、难案和骨头案,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三是加大曝光力度。该院将信用惩戒系统与政府、金融机构及第三方的信用平台等对接,与有关部门签订联合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对不积极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律纳入“黑名单”, 并分期分批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予以曝光,做到定期公布、定期曝光、定期威慑。同时向相关部门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法予以信用惩戒,不断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其无处遁形。2016年至今,将3149名“老赖”信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电视台陆续曝光1000余人,官方微信发布5期曝光1000人,通过繁华地带的LED显示屏公布2期500人,其中2500余人的生活、出行受到了限制,2567名执行“老赖”和“钉子户”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主动履行了执行义务。
四是灵活强制措施。该院建立完善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反消极协助执行、反阻碍执行的长效机制,建立涉民生案件常态化、随时*、优先*工作机制。对于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进行信用惩戒。2016年至今,限制高消费3000余人,3149名“老赖”信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中被限制3149人购买机票,限制3149人乘坐高铁。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被执行人及时强制拘传其到场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义务、拒不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坚决罚款、拘留;对于有能力履行但恶意逃避执行、妨害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至今,依法实施拘传259人(次)、拘留146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4人,罚款94人(次)、查封、扣押财产598案(次),冻结银行账户1467案(次),依法拍卖涉案车辆121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