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亲家成冤家 彩礼嫁妆互返还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30 11:00:00  评论(/)

近日,彭水法院成功调解了因儿女分手而引发的相互起诉返还彩礼嫁妆的案件,承办法官三次驱车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相互进行返还,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范某昌的女儿范某花与刘某奎和儿子刘某伟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因双方未达结婚年龄,便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幸福的生活仅二月,二人便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范某花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二人自此分手,再未和好。刘某伟想到结婚时给付了数万元彩礼,而“媳妇”才过来生活二个月便“跑”了,心中不服,便起诉要求范某昌、范某花返还彩礼,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认定二人返还刘某奎家彩礼42000元。事情至此还并未完结,范某花结婚时,范某昌陪嫁过去几万元的嫁妆还在刘某伟家,范某花也心有不甘,便起诉请求返还全部嫁妆。考虑到双方均要相互返还彩礼嫁妆,稍微处理不当便可能导致更大纠纷,承办法官便一个劲地往刘某奎家中跑,向其讲明嫁妆属于个人所有财产,依法应予返还,同时指明如果不予返还,其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亦会受阻。功夫不负有心人,刘某奎终于同意在法官的主持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最终,这一亲家变冤家的闹剧得到圆满解决,当事人双双与承办法官握手道谢,在场群众也为承办法官司法为民的作风表示钦佩和赞许。

tags:彩礼   亲家   嫁妆   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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