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宣布针对非法占用官地,加强执管措施,即日起不会再接受非法占用官地的人,提出“先占用、后规范”的申请,一经发现,占用人必须在法定执管通告限期前,停止占用土地及拆除搭建物,否则署方会考虑检控。占用人如果即日起搭建新构筑物或扩大占用范围,地政总署不会接受规范化申请。对于今日前已开始非法占用官地的个案,署方会酌情容许占用人提出申请,分区地政处会收取行政费,以及相当于一年市值租金的一次*罚款,处理申请期间,申请人也要缴交以市值租金计算的“容忍费”,增加非法占用官地的代价。
建筑测量都市规划界立法会议员姚松炎和土地正义联盟议员朱凯迪,都欢迎地政总署的做法,认为可以减少业主霸占邻近官地的诱因,但认为征收土地,重整业权,才是更有效率运用棕地的方法。